各镇(街道)经科局、各行业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一、支持对象
对我区参与各类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或对进口产品发起贸易救济调查,并提供有关材料的企业给予扶持。
二、支持时间
支持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以案件裁决时间为准。就同一案件曾申报但未获得资助的企业,如符合本次申报条件的,可参加本次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我区依法登记设立的企业;
(二)遵守国家、省、市公平贸易工作规定,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公平贸易工作,接受工作协调和管理;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制度;
(四)申报项目资料齐全、真实,并按规定进行申请。
四、申报标准
(一)支持标准。
1.参与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各类贸易壁垒应对,或对进口产品发起贸易救济调查,并提供有关材料的企业,资助金额不超过 40 万元;
2.参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争端应对,并提供有关材料的企业,资助金额不超过 120 万元;
3.对获得最低税率或取得胜诉(含申请人撤诉)的应诉企业,资助金额比相应标准上浮 20%;
4.对同一新立案件只给予 1 次资助;对同一案件的复审按照新立案件予以支持。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以资助并取消申报资格。
1.就同一案件已获得过本专项资金资助的;
2.应对案件实际支出费用合计小于 2 万元的。
五、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符合有关要求的资金申报承诺书(见附件 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表(见附件 2);
4.应诉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立案公告、抽样证明、实地核查证明、裁决公告等);
5.律师聘用合同、费用支付明细及相关凭证(包括银行水单、发票等)复印件;
6.应对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案件背景、应诉工作、应诉效果、经验总结等,字数不少于 1000 字);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有关要求。
1.对获得最低税率或取得胜诉(含申请人撤诉)的应诉企业申请材料,填写的申请表需要勾选应诉结果相应选项,提交的应对研究报告中要说明应诉效果关键信息以及应诉证明材料需要提供裁决公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对律师聘用合同、费用支付明细及相关凭证(包括银行水单、发票等)复印件等企业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合同、发票、银行水单等支付凭证的日期和金额等关键信息,以确认应对案件实际支出费用。涉外合同等文件需有主要内容的中文翻译件。
3.以外币支付的费用,应按费用支付凭证发生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并列出折算公式。费用支出笔数较多的项目,申报单位应编制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汇总表。
六、申报时间、地址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报材料和光盘(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请将所有申报材料 1-7 扫描保存为 PDF 格式,申报材料6《应对研究报告》同时提供 DOC 格式,上述刻录成光盘一式两份一并提交)。
申报企业于 11 月 8 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及光盘提交至大良街道新城区国泰南路 3 号保利商贸中心 3 座恒基国际金融大厦一楼顺德区产业服务创新有限公司(联系人:邝小姐、梁先生;联系电话:22918085、22835495)。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2019 年 11 月 1日
附件: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申报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进出口公平贸易事项的预通知.PDF
附件:附件1:承诺书.doc
附件:附件2:申请表.doc